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溪水环境生态治理湿地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地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总投资:建安工程费2200万元、设计费68.46万元(包干)。
2.2 建设地点: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麻田办事处石溪村。
2.3工程招标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日处理尾水规模3000吨/天。
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49125平方米,日处理尾水规模3000吨/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造道路广场、铺设管网线、建造沉淀池、净化过滤湿地、曝氧池、清水池、水生植物培植等,建造景观绿化、绿道和河道驳岸等。
3.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绿建、附属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采购)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共计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未满足视为资审不合格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4.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是具备以下资质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3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
(4)任何一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独立投标,或者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家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4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 (3)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其他人员:拟派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 注:安全员需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开标时凭该省市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和本工程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5 其他必须满足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2)开标时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拟派人员登记信息必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有效期内。本项目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3)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投标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 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在开标前一个月之内有效(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 4.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 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 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如遇到 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 技术支持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jx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