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巡特警用房项目已由镇江新区行政审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审批经审[202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工程 |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
4.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不做要求; |
4.3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工程专业); |
4.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4.4.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4.4.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4.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
5.2项目监理机构(26分) |
5.2.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
项目总监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得3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
5.2.2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
(1)工程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以注册证书注明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的加2分。(本项最高4分)。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加1分,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本项最高4分) (3)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和机电安装专业)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的加2分。(本项最高4分) (4)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加2分。(本项最高4分) (5)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以所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智能化、电子电气、计算机为准),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4分) |
5.3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
本工程配备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GPS、回弹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每项得0.5分,最高得3分,以上仪器设备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为准。(要求提供有效检定证书) |
5.4类似工程业绩(3分) |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 |
5.5奖项(1.5分) |
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工程奖项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 |
5.7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用考核等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等级得10分,B等级得8分,C等级得6分,D等级得4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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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时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其他 |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 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
9.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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