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50MW超临界对冲锅炉精细化均衡燃烧控制系统研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50MW超临界对冲锅炉精细化均衡燃烧控制系统研究项目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洛阳热电机组锅炉优化燃烧系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2.2.1锅炉现场区域和磨煤机附属设备,包括一次风粉测控设备采购、安装、电缆铺设、接线、DCS接入、设备调试、第三方检测、以及相关优化燃烧服务,投标方人员不得少于10人。
2.2.2负责将合格的一次风粉测控设备安装到指定位置;铺设连接电缆、接线;负责设备启动、运行、调试并达到规定技术指标;负责邀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设备鉴定;负责与设备相关的锅炉燃烧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及以上的300MW级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锅炉均衡燃烧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01日9:00起至2021年09月0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