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深度浓缩装置及附属设备(20210410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度浓缩装置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建设工期:计划2021年11月30日系统通水投产。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深度浓缩装置及附属设备(202104105)。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深度浓缩装置及附属设备1批,包括深度浓缩处理装置(撬装)、泵、阀门以及配套设备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
2.5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交货期:2021年10月15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应用于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且单套处理量不小于480t/d的高盐废水STRO膜法浓缩装置供货合同业绩(要求进水含盐量大于26000mg/L ,且浓水含盐量大于100000mg/L),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内容和技术参数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设备核心部件膜元件品牌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日9:00起至2021年9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