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恒企业管理 关于吉安市吉州区城市管理局吉州区中心城区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1】24-1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州区中心城区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1】24-1号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当维修金额达到200万元,服务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 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务必佩戴口罩提前从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东门(吉安市博物馆侧)乘坐电梯至吉安市 (11楼),在吉安市 (11楼)由各投标人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疫情期间行程查询记录(持
附件下载:
疫情防控及健康信息登记表.rar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B000480855 | 吉州区中心城区市政零星维修项目 | 1 | 项 | 2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疫情防控及健康信息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