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冶湖南 深圳罗湖区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第三批)施工Ⅳ标段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六冶湖南 深圳罗湖区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第三批)施工Ⅳ标段劳务分包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罗湖区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工程第二阶段 施工Ⅳ标段项目,对桂园及笋岗街道市公-安局收容所等17个住宅小区共4925户进行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具体包括:废除或拆除小区原有埋地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及明设给水镀锌钢管、塑料管,重新敷设给水管道。改造范围包括:市政管道接驳口-小区总表-室外埋地管-用户分表-表后管 ,小区内商铺和办公楼仅改造至该场所总表处。地下水池 、屋顶水池 、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维持现状,室内消防维持现状。
2.4项目 具体确定原则如下: 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劳务内容;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劳务内容; 招标人指定的其它劳务内容; 本招标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内容可能有增减,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的要求,并按设计变更调整施工范围及内容。
2.6工期要求:22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
3.2投标人应具备劳务承包资质和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完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能力。
3.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
3.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15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并附带加盖公章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和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06 10:30——2021-09-1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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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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