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评审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经获得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评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新能源项目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增量配电网建设。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
2.区域或专项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咨询;
3.试点申报方案咨询;
4.竞争性配置报告咨询;
5.项目优选方案咨询;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65天)。
投标人负责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议,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项目建议书10项(包括区域或专项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试点建设申报方案、项目竞争性配置报告、项目优选方案等),评审后出具评审报告。(咨询项目总体招标,分项报价、总价评标。按中标总价对应项目数量核定单价,按照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