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物资供应中心(02)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模拟量输入模板及(中央)处理机模板项目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物资供应中心(02)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模拟量输入模板及(中央)处理机模板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规模: 物资供应中心(02)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模拟量输入模板及(中央)处理机模板项目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2.2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3 交货期:设备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0天。
2.4 供货范围: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在国内至少有3套及以上DCS系统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生产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参加评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8日09:00起至2021年09月14日17:00止。
采购文件费每标段800元/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