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600MW等级
范围:本工程为EPC工程,投标人负责3号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设计、供货(末级叶片、次末级叶片、排汽导流环、末级隔板、连通管等)、施工、调试、验收、试验、技术指导等全部工作。施工工期为2021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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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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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1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一台300MW及以上汽轮机切缸改造或汽轮机通流改造的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包含封面、改造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
8.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07 14:20到2021-09-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07 14:20到2021-09-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