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塔井2号煤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大柳塔煤矿大柳塔井2号煤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该项目为大柳塔煤矿大柳塔井2号煤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负责提供完好的采煤设备、运输设备及辅助设备,同时提供设备的修理、维护、保养及所需材料、配件,燃油及油脂的更换和加注(办理相关手续,自备加油车),设备的检测检验、保险的购买以及负责设备修理所需的场地、车间建设或租赁,煤炭运输过程中与地方村民、地方政府安全、环保、道路运输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等。合同期内预计商品煤量600万吨。
设备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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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液压反铲 |
功率350kW(斗容3.2m3)以上。其中1台带破碎锤或鹰嘴钩。 |
3 |
台 |
2 |
装载机 |
功率165kW(斗容3.5m3)以上。包括筛分场倒堆及装车4台。 |
5 |
台 |
3 |
自卸卡车 |
载重27吨级以上。以满足现场生产需要为主。 |
15 |
台 |
4 |
洒水车 |
25t(含喷雾设备) |
2 |
台 |
5 |
推土机 |
250kW及以上 |
1 |
台 |
①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年。
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③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采购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设备租赁合同业绩2份(业绩合同的内容中须包含液压反铲、装载机、自卸卡车和推土机租赁,前述四种设备可由两份或多份合同内容中累积涵盖),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同或用户证明中须体现合同金额)。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另须提供每份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有设备占设备总量100%,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合同和出厂合格证,或厂家担保协议。
(2)投标人提供自卸卡车行驶证、车辆保险(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接入矿方调度监控视频的车载安保系统,包括驾驶员行为分析系统(具备对疲劳驾驶、使用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遮挡摄像头违规行为识别报警功能)和车辆防碰撞预警系统(具备防撞预警、定位、超速报警、轨迹查询等功能),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8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1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