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分公司2021年应急备用2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兴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兴分公司2021年应急备用2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兴分公司两台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的脱硫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工艺,催化剂层数2+1。在燃用设计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处理100%烟气量、2层催化剂条件,脱硝效率大于80%。脱硝还原剂制备采用液氨。液氨由专用槽车运送至电厂液氨储存系统(储罐),用卸料压缩机将液氨由槽车输入液氨储罐内。
2.2招标范围: 预估数量390吨,不保证足额兑现。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使用地点 |
1 |
101572609 |
其他化工材料\液氨\99.6% |
390 |
吨 |
化学系统 |
2.3交货地点:长兴分公司买方指定地点车板(管束槽车运输)。
2.4交货期: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接到送货通知36小时内将药品送到华能长兴分公司仓库。
2.5合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或合同总价任何一个条件先到,合同即自动终止。
2.6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只作为报价参考,不作为采购依据,最终采购数量以买方的验收入库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液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附相关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相关委托运输协议,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年供货量500吨及以上的液氨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