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2021-2024年固体排放物销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6063,招标人为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罗源湾电厂2×1000MW机组固体排放物销售清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厂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和石膏)外销和利用。粉煤灰、炉渣、石膏、污泥排放操作、装车、运输及石子煤清运。固体排放物装卸区域卫生清理,转运路线洒落清理。 报表、台账等统计资料的建立等。
总服务期36个月,合同执行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厂粉煤灰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一个年度(不可跨年)的粉煤灰销售量不低于2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灰量等信息;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应准确清晰,发票可被查验。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