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舟山海上风电普陀风电场风机机舱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舟山海上风电普陀风电场风机机舱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普陀风电场位于浙江舟山普陀六横岛南侧,风场中心点离六横岛约11km。整个风场场区海底地形变化较小,水深在12-16m之间。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52MW,规划海域面积约50km2,安装单机容量4MW的风机63台。风电机组采用平行排列的布置方式,行间距为2100米,行内间距约400米。风电场已全容量并网。风电场距离陆地距离较远,交通工具为船舶,导致工作路途花费时间较长,同时受到夏天台风季天气影响,加上浪涌大的原因,施工难度加大,有效作业时间相对减少。
招标范围:采购为每台风机机舱配备的全淹没式热气溶胶自动消防系统一套,电器柜内布置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一套(4个电气控制柜),视频监控球机一套;全风场配置远程自动消防系统服务器一套(含软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机组自动消防系统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机组应用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