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丽、楚大、大保三个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建设项目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丽、楚大、大保三个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建设项目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工程)已被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大丽、楚大、大保三个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建设项目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工程总承包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大理高速云琅收费站出口往西50米处,草坪种植面积4800m?,配合色带,乔木等绿化形式。本工程苗木除草坪为三级养护,其余苗木采用二级养护,养护周期为一年。场地绿化范围内种植回填土的均厚为30cm。项目总投资约为1155863.23元。 2.5招标范围:大丽、楚大、大保三个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建设项目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工程量优化,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景观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7质量要求: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8景观绿化管养期:一年。 2.9苗木成活率:苗木成活率为100%,1年管养期内若发现未成活的苗木,3天内进行免费更换。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资质承担范围内含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内容。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施工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明确的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景观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景观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景观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 (4)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9月22日 17 时00分,登录大理州电子服务系统网(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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