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分公司2022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生产用柴油约400吨(0号约300吨、负35号约10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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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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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2×200MW)采购量约为0#柴油300吨、-35号柴油100吨;本次招标生产用柴油为2022年度用量,具体采购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包括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交货地点为厂区指定卸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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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石油或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的国有炼油企业。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供油品需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1)投标人应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柴油。(2)投标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2.4 业绩要求:无
3.2.5 财务要求:无
3.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16 08:22到2021-09-23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16 08:22到2021-09-2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