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为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学氧化法处理氨氮废水EPC总承包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
2、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电化学氧化法处理氨氮废水EPC总承包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 标段二:台州发电厂电化学氧化法处理氨氮废水物资及服务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中兼得。 说明:各标段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一)和图纸(附件二) 。
3、本标段为标段一,招标内容为:次氯酸钠发生器房(利用原废水零排放控制室改造)原有设备及基础拆除、新建电化学氧化装置基础、出水贮罐基础、水泵、风机、加药装置基础、管沟、电缆沟、原废水零排放控制室改造等土建施工;旋力除砂器、次氯酸钠发生器、自清洗过滤器、箱罐、加药装置等非标设备、水泵、风机等的安装;电气热控设备安装及仪器仪表校验及试验(包括利旧移位设备);电化学氧化系统的管道及附属配件安装(含管道吹扫、保温油漆等满足规范要求的工作);设备的单体调试及配合系统调试。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9月16日9:00至2021年9月23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