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置业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置业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佳苑所有115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电梯故障检修以及电梯的中小修(包含电梯内五方对讲和整体线路功能的维修维护,确保实现其使用功能),(电梯重新安装、大型技改以及电梯大修除外)。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有一个标段。为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电梯维保服务外委公开招标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包头置业公司酒店、公寓、亿佰蓝天购物中心、佳苑115部电梯的日、月、季、年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包头置业公司酒店、公寓、亿佰蓝天购物中心、佳苑115部电梯的日常巡查、故障检修以及电梯的中小修。
(3)负责包头置业酒店、公寓、亿佰蓝天购物中心、佳苑115部电梯年度检验工作,并负责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协调,负责电梯年检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时处理电梯设备年检时提出的整改问题,提供电梯年检报告,确保电梯在有效检验期内安全使用。
(4)配合甲方办理电梯的安装、大修、大型技改的告知及注册办证。
(5)参与甲方今后新增电梯安装验收,确保安装的质量。
(6)负责电梯的安全运行的预防性试验、安全大检查工作。
(7)负责甲方电梯操作人员的培训。
(8)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维保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因投标人违反国家社保规定未进行保险缴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维保人员薪酬发放不得低于包头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参考《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
2.3、本项目电梯维保服务人员岗位:
2.3.1项目驻场负责人1名,包头置业公司、神华佳苑,两地均需至少2人24小时驻场维保。以上人员考勤需纳入采购人日常管理。如预紧急情况或特殊安全大检查时需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和整改问题。
2.3.2维保人员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要求,维保人员应取得电梯维修特种设备作业资质证。
2.3.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乙方人员配备信息表,并将上述人员情况提交甲方审核、批准。
2.3.4所有人员的配备应在乙方择优选拔、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3.5乙方现场维护维修人员名单应与协议中的名单相符,如有变动需通知甲方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6 其他:
服务期限:三年(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成立,则招标人有权利在任何时间取消上述工作的委托,并不再支付任何未发生的费用。)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电梯修理专业资质,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含修理)B级及以上或许可参数不限,乘客电梯额定速率≤2.5m/s。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梯维修保养单项合同不低于30万元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如合同没有写签订日期,但合同服务周期在年限范围内也可算入有效合同业绩),一个合同业绩至少提供一张非等额结算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T1或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电梯维保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