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莲池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二标段塔吊、施工电梯租赁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现已落实。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保定市莲池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包括莲池区大阳西街、大阳东街、东后营3个村,总建筑面积预计84万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回迁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含停车位、广告位、充电桩建设)。 2.2 招标范围:保定市莲池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二标段塔吊、施工电梯的进出场及安拆、租赁、操作、维修、维保、检测、取证等服务。拟租赁设备名称型号:平头塔吊6013,37台,暂定司机人数/台:2人;施工电梯SC200/200EB-A:37台; 2.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设备全部退场结束 2.4 服务/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 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 黑名单的; (8)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障; (4)应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能够满足招标人对设备性能、安全作业、优质服务、CI达标等方面的要求; (5)应具有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 注:在投标人中标,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以上资质原件进行审查。 3.3 业绩要求: 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设备租赁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提供近3年内至少3份具有相同/相似的合同业绩及相关文件。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2021年9月17日至 2021年9月20日16:00(北京时间)在 报名。(具体时间详见 /) 4.2报名要求: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通过上述报名人,请于2021年9月22日8:00至 2021年9月28日8:00(北京时间,下同) 上传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扫描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在 下载 (具体时间详见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8:00(北京时间,下同)。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在 开标。 8.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 纪委。 10. 招标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桥头路10号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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