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汇能2021-2022年新建广东省充电桩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充电桩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为汇能有限公司及其一体化管理公司至2022年12月31日前项目的预计装机总量(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拟收购项目),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计划建设充电桩数量为50座,充电桩总装机容量约250MW。框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次采购包括多个具体项目,受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技术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建设地点、数量等相关条件以项目实际落地后,由项目公司签订具体合同。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10kV公共电网接入及用电报装、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包括新建充电桩、车位线、车辆限位桩、充电场站配套办公用房(集装箱)、消防以及照明、雨棚、监控等辅助设施,同时包括相关的全部土建沟道及设备的土建基础,相关匹配的10kV 电源、0.4kV 配电柜等系统均同期建设,充电桩采用砼基础安装等。包含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电力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包括根据充电桩规模,配置符合电网公司要求的高压开关房和(或)环网柜)、充电桩场地设计、施工等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内容。(具体数以实际需求和最终确认由发包人承建数为准)。
2.5 建设/项目地点
广东省
2.6 计划工期
每个项目30日历天(含供货、安装、调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供电止)。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向项目辖区所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完成报送备案;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向项目辖区所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完成报送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投标人近3年(2018至今)具有至少1项独立完成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电力工程的项目(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可在项目所在地执业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1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电力工程EPC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5)企业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备案;
(6)投标人委派的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所用规格型号的充电设备须取得国家CNAS认可或CMA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8)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2)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7时30分—2021年09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