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6310
项目编号:20210803600601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21-2023年度交通设施设置及交通组织合理性评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结算金额累计达到240万元或服务期满24个月(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则视为合同履行完成,以两者先到为准,从签订合同日期算起。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相关文件所指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完成相关成果报告。为更好地完成项目,服务期限起始前1个月作为项目准备期,服务期限结束后1个月作为项目收尾期。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启动时应协商提出项目总体方案,对项目进行总体的规划,以提高项目的计划性和整体性,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最优化利用。备注:在服务期限内下发的委托书不因服务期限到期而作废,中标供应商需完成在服务期限内下发的委托书。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分支机构的上述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分支机构的上述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21-2023年度交通设施设置及交通组织合理性评估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21-2023年度交通设施设置及交通组织合理性评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2)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交通设施设置及交通组织合理性评估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2,400,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时00分至2021年10月14日14时30分
3.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东省 (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地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广州群生
2021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