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2至2024年度输卸储煤设备及煤场区域维护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2022至2024年度(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以下简称汕头电厂)输卸储煤系统设备(含重件码头设备)日常运行过程的维护、检修、清理;燃料部所管辖设备的维护、拆检、定期检修、缺陷处理、事故抢修、日常巡检、皮带机滚筒包胶等工作。
(2)2022至2024年度汕头电厂燃料运行辅助、输煤系统廊道冲洗等煤场区域维护工作。
2.2招标范围:
(1)汕头电厂输卸储煤系统设备(含重件码头设备)日常运行过程的维护、检修、清理工作;以及燃料部所管辖设备的维护、拆检、定期检修、缺陷处理、事故抢修、日常巡检等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27人(其中,管理人员2名,电修人员5人、机修人员20人);皮带机滚筒包胶为包工包料单价据实结算。(详见《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输卸储煤设备维护项目技术规范书》)
(2)汕头电厂燃料部所辖输煤系统设备运行过程的检查、清理等维护工作,以及输煤廊道和燃料部管辖范围马路等范围内的冲洗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41人(其中运行辅助不少于23人,输煤系统廊道冲洗不少于18人)。(详见《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煤场区域维护项目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总人数不少于68人。
2.3服务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规模:本项目维护范围分为两部分,分别为2022至2024年度输卸储煤设备(含重件码头设备)维护和煤场区域维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输卸储煤设备及煤场区域维护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自2018年 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300MW及以上机组不同电厂的燃料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和服务期起止时间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具有5年以上同类或以上机组类似检修和维护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2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