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生产辅助区供配电维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生产辅助区供配电维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是为满足黄骅港生产辅助区供配电需求,需要对黄骅港三个辅助区和四个生产办公区的部分箱变、计量柜、电缆等供配电系统进行维修,保障供电系统满足负荷运行要求。
2.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2.1.3.项目地点:河北沧州黄骅港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新建港口6KV及以上变电站施工或港口供配电系统维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程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新建港口6KV及以上变电站施工或港口供配电系统维修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3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