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 委托 ,就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评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本次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控制价(元) 服务期 NMDL-2021-039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评估项目询比采购 500000.00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列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 :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8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 )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 平台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 )”办理CA。平台为所有供应商提供了线上办理CA的业务功能,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使用“平台服务-->商城”功能进行CA和电子签章的在线办理。 3.代理公司详细 4.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资料盖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公告中资格要求的内容;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 (7)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 (8)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说明: 1.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2.在报名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参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4.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启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 响应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在“网上开标”界面,点击“进开标厅”按钮,在该界面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qq群:696541095,周一至周日,8点30至20点30时),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下载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 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4.成交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收取办法为:①成交金额大于500000元(50万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成交金额低于500000元(50万元)按500.00元收取;②框架采购和入围的成交单位,平台使用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转账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 》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地 联 系 电子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