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医药集团 的委托,就其湖南医药集团审计、评估、法律顾问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
二、招标项目
三、招标编号:0623-2175N3103182
四、招标内容:
4.1、项目情况:第一包:湖南医药集团审计比选
第二包:湖南医药集团资产评估比选
第三包:湖南医药集团法律顾问比选
4.2、服务周期:3年(招标人对乙方第1年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甲方要求的,则经甲方书面确认续签下年度合同;如招标人未进行书面确认续签的,则合同自签订生效日起一年后自然终止。)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第一包的投标人需具备由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参与第二包的投标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投标人须提供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
参与第三包的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成立必须在5年以上,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定点入围中介机构。
3、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相关业务经验,并提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关联关系的申请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七、 未
2、 (投标人也可以公司账户汇款,并将汇款底单、联系人、联系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十三、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