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瀑布沟、深溪沟、枕头坝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清运及处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瀑布沟、深溪沟、枕头坝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清运及处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1)瀑布沟水电站
瀑布沟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型水电工程,采用6台单机容量6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3600MW。工程枢纽由拦河大坝、泄水、引水发电、尼日河引水等主要永久建筑物组成。电站位于乌斯河镇上游5km、距汉源县城40.0km;下距乐山市金口河区30.0km,距成都市260.0km;乌斯河镇有汉源火车站,并有省道G245通过,交通较为方便。
瀑布沟水电站控制流域面积68512km2,占全流域面积的88.5%。水库正常蓄水位850.0m,汛期防洪限制水位841.0m,死水位790.0m,为不完全年调节水库。水库干流回水至石棉县城,回水长度约72.0km,天然河道平均比降为2.5‰,库区水面宽500~2900m,水库面积84.14km2。距瀑布沟电站坝址约25km处,有较大支流流沙河自左岸汇入,回水长约12.0km。其他支流包括西街河、白岩河、大冲沟、宰骡河等。
尼日河为大渡河的一级支流,从瀑布沟水电站下游右岸汇入。为将尼日河的水引入瀑布沟库区发电,在尼日河开建桥处修建了尼日河引水系统工程,枯期引用流量设计为80m3/s。尼日河引水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首部枢纽和引水隧洞工程。首部枢纽工程从左至右依次布置进水口、泄洪闸和右岸挡水坝,其中泄洪闸位于河床部位,共3孔,建基面高程849.0m,闸顶高程872.5m,闸孔净宽8.5m,闸室轴线长25.0m,闸室前设长15.0m的铺盖,闸室后设长40.0m纵坡1:20的护坦。
尼日河闸首向瀑布沟水库引水一般为每年的10月至次年5月,在主汛期闸首3个泄洪闸一般为全开泄洪方式。
瀑布沟大坝上游2km处建设有库区拦污排,该拦污排能有效阻止上游漂浮物漂至坝前。有时也会出现有少量垃圾漂至坝前。
(2)深溪沟水电站
深溪沟水电站为大渡河水电基地干流规划的第18级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和凉山州甘洛县接壤处。为坝式开发,设计最大坝高49.5米,水库正常蓄水位660.00米,总库容3200万立方米,是瀑布沟水电站的反调节电站。安装4台16.5万千瓦轴流转桨式水能发电机组。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沿坝轴线方向自左至右依次布置左岸接头坝、3孔泄洪闸、1孔排污闸、厂房坝段(4台机组)、右岸接头坝、窑洞式安装间和2条泄洪冲沙洞。深溪沟库区河段河谷陡峻,地形较为单一,水库内仅有一大支流尼日河在水库的天然河道段(瀑布沟坝址下游)汇入,水库正常蓄水位660m,坝前最大水深46m,水库回水长约13km,最大水面宽211m,最小水面宽约74m。
深溪沟水电站大坝上游库区内建设有拦污排设施,该拦污排能有效阻止上游大量漂浮物漂至坝前。但不可避免仍有部分垃圾会漂至坝前及机组进水口内。
(3)枕头坝一级水电站
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的大渡河中游干流上,上邻深溪沟水电站,下接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由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坝址经上游至汉源、雅安和成都距离分别为85km、241km、380km;经下游至金口河、峨边、乐山和成都距离分别为4.7km、44km、138km、260km。电站附近现有G245省道及成(都)昆(明)铁路通过,对外交通十分便利。铁路运输物资可利用国电大渡河新丝路转运站(位于汉源县乌斯河镇 ,距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工地约35公里)来完成,设备铁路运输的最大限制尺寸为一级超限。重大件运输可经海运转长江和岷江至乐山重大件码头,然后经公路运输至电站工地,或直接经公路运输至电站工地。本工程于2015年12月四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瀑布沟水电站、深溪沟水电站、枕头坝一级水电站的库区漂浮物打捞、清运及处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漂浮物打捞:水上作业人员对漂浮物进行打捞清运。
(2)漂浮物清运:对打捞上岸的漂浮物根据分类情况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并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地方环保、城建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运输。
(3)漂浮物处理:将经过消毒杀菌处理后的漂浮物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地方环保、城建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4)清淤作业:使用汽车吊配用清污机械、或人工使用打捞工具作业,对坝区范围内的拦污栅前、闸门孔口内及近坝库区漂浮物、沉底物进行打捞。
(5)库区巡视。
(6)库区拦污排维护(或检修)
2.1.3本招标项目总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在此时段内均可),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过水电站(水库库容不小于1000万m3)库区漂浮物打捞业绩1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任命文件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证明任职情况的资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0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