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109001533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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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0-01 17:00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1-10-09 09:30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1-10-15 |
备注: |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域公司系统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沈金能源函〔2019〕51号)规定,对由于自身原因放弃采购订单的供应商,将在ECP系统中进行投诉并给予考核。放弃一次采购订单者,自弃单之日起取消其在区域公司系统内3个月的交易资格;累计放弃两次采购订单者,自第二次弃单之日起取消其在区域公司系统内6个月的交易资格;累计放弃三次采购订单者,自第三次弃单之日起取消其在区域公司系统内12个月的交易资格。 |
area>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必须按资格后审条件内容逐项、准确的提供全部资料(资格后审过程中,将对应答人提供的资料与资格后审条件逐项核对),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答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应答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资质证书:应答人必须为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登记备案单位,且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具有一项及以上发电企业自动监测设施验收监测业绩。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谈判。
5、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谈项目。与需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应答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存在虚报资质、业绩造假、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等行为,将被直接取消该项目的应答资格,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 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物资制[2018]392号)规定,确定为D级供应商,根据情节轻重,自通告日期起取消其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处理期满后自动恢复为初始注册状态。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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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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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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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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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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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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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山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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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机组CEMS烟气在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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