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吉鲁大安市500兆瓦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过渡)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安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吉鲁大安市500兆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大安项目)于2021年8月11日取得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吉鲁大安市500兆瓦风电项目的批复》,2021年8月25日取得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过渡)予以核准的通知》。确定接入系统方案如下:风电场升压站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 T 接入中电大安风电场送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 2×300mm2。 吉鲁风电升压站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 T 接入中电大安风电场送出线路,线路亘长 21.5km,导线截面采用 2×300mm2。
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过渡)包括2个单项工程。
(1)新建一条22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21.5公里;
(2)完善(新建、改建或扩建)向阳变电站侧220kV间隔设备工程。
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67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贰级、承修贰级、承试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其中至少有1项低温寒冷地区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8日09时起至2021年10月04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