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除磷剂招标采购的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除磷剂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ZSSY021844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除磷剂招标采购的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为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下辖五座污水处理厂采购除磷剂药剂,供货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下辖五座污水处理厂采购除磷剂药剂,除磷剂相对密度≥1.25,有效含量≥25.0%,预估采购数量2928吨
2.5 交货地点
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下辖五座污水处理厂
2.6 交货期
供货期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水厂要求进行供货,各厂预计每月供货5次,五座污水厂都在沈北新区区内,最远距离不超过30公里.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2) 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三份除磷剂产品同类型的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 所投产品具有市级以上、检测内容包含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符合招标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运输车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5) 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招标 接受 制造商投标。
(8)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文件和授权代理商资格声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除磷剂招标采购的项目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7时00分—2021年10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