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镇选煤厂集控中心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翟镇选煤厂集控中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NZB-XTZZ-D20212-0377)。项目业主为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翟镇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1.7Mt/a,为矿井型选煤厂,全厂共有原煤准备、重介分选、浓缩压滤等三个车间,随着选煤工艺不断优化,设备不断更新改造,大量新增设备参与集中控制,集控系统软硬件配置低,经常出现数据滞后和卡顿现象,影响生产指标的精准控制。控制设备长期运转导致工控机、监视系统等关键元件老化严重,系统故障率增多,维护量大,影响安全高效生产。关键泵类、筛分设备缺少在线温振检测装置,主要还是依靠人工巡检,科学性、及时性、覆盖面不高。
关键泵类、筛分设备缺少在线温振检测装置,主要还是依靠人工巡检,科学性、及时性、覆盖面不高;配电室缺少烟雾、温度传感器和监控装置。
为进一步完善控制系统,加强全厂生产调度,通过在线监测掌握设备状态、工艺参数和过程控制参数,实现分选过程精准控制,提高选煤经济效益,需对现有集控中心进行改造。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翟镇选煤厂。
2.4招标范围:
包括:勘查、初设、鉴定、设计、加固、采购、施工、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所有项目的土建、安装、拆除、恢复等工作,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影响工程现场施工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建筑垃圾外运、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检测检验费用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工程范围及要求:
1)改造工程为智能生产监控系统优化改造,主要包括集控系统整合优化、智能视频改造,改造完成后达到以下要求:
原煤动筛、原煤仓下、压滤、主洗等PLC系统分站按星型方式接入各区域千兆主交换机,构成工业千兆冗余环网作为全厂生产控制数据传输的核心主干网络,同时满足全厂其他系统集成接入要求。所选设备兼具高交换带宽、高端口转发、端口配置灵活等特点,满足快速故障收敛保证网络可靠性的同时便于网络的管理;交换机同时上联出口安全防火墙、内联各智能化的服务器、工控机等;配套网络安全防火墙1台。
将主洗、压滤、动筛、浮选智能监控系统、皮带秤上位显示系统、灰分仪上位显示系统等全部整合至新建上位监控WINCC软件平台,分画面显示;仓位、液位、密度、位置、电流、温度、振动、压力等实时监测,最终实现洗选参数的精准控制,实现选煤厂生产控制由统一平台监控调度。
新增加1台数据服务器,用于采集数据,向智信云平台传输数据使用。
新增AI视频摄像头,同时将原有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无缝接入新增监控显示平台;在常规视频监控的基础上,增加入侵报警、人脸识别等视频报警联动功能,实现该摄像机的区域侦测以及报警联动。
新增设备在线温振检测装置,信息在线传输至设备管理系统,并与集中控制系统联动。配电系统增加烟雾、温度、湿度系统报警。厂房内安装语音广播系统,实现全厂分区域语音播报、广播寻人、设备各类故障语音报警,启停车预告等联动功能。
新增料位、液位检测,阀门到位信号检测,管道、筛下水堵塞检测装置,实现现场智能化自动调节,完成闭环精准控制。动态显示各系统机械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仓位、保护信号、阀门/闸板的位置信息;生产用水量、用药(油)量等消耗量自动(或离线)计量,并传输至数据中心。
(2)新增设备要选用知名厂家所生产设备,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满足或优于招标技术规格书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3)项目改造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杜绝影响正常生产。
(4)传输数据接口与厂内现有系统实现无缝融合。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设计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煤炭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必须有不少于2项已完成的大型洗煤厂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选煤厂规模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用户单位使用情况说明书原件扫描件。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人网络查询为准。
3.5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