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联通河南创新大数据运营平台研发公开招标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中国联通河南创新大数据运营平台研发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新采集O域资源侧数据、告警平台数据、楼宇系统数据进行BO数据整合应用等18项功能软件开发。
1.2 招标内容
新采集O域资源侧数据、告警平台数据、楼宇系统数据进行BO数据整合应用等18项功能软件开发;预估工作量共1047.22人月。
采购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
项目预算:1177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2.2潜在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成功实施案例两个(含)以上,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以2019年1月1日之后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2.4潜在投标人须提供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复印件;
2.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软件开发人员名单(高级软件工程师5名、中级软件工程师10名),提供相应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复印件;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6潜在投标人须承诺系统开发与河南联通现网大数据系统兼容对接,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2.8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9.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9.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9.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9.4潜在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2.9.5潜在投标人近二年(2019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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