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宝安公交派出所新营房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1-QA0221
2、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68.291714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8.291714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宝安公交派出所新营房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1批 详见附件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日历日)内。 8、是否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响应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以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5日12时00分截止,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02时30分至0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八、本项目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