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邯峰电厂火电机组调峰运行动态成本分析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邯峰电厂 。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以内交付,2022年底前完成调试及验收。
2.3 招标规模:机组调峰运行动态成本分析系统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一套软硬件一体化的、功能完善的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动态成本分析系统”),动态成本分析系统采用独立的硬件平台,通过与SIS系统、DCS交互数据,实现全部涉及成本分析数据的接入,构建机组运行参数智能调整模型,对机组进行实时运行分析,基于市场发布信息对机组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进行运行风险评估、交易电价预测、收益预测等交易前的分析、评估,实现调峰市场交易报价辅助决策,为电厂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提供智能优化策略等功能。同时河北南部电网实施现货交易后,投标人应免费升级系统,从原有支持辅助服务市场模式升级为支持现货交易的市场模式。科技成果方面要求发表论文一篇并取得三个发明专利授权、三个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机组调峰运行动态成本分析系统 |
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一套软硬件一体化的、功能完善的应用系统,主要物资包括数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等组成。 |
套 |
1 |
本项目要求实现以下功能:
(1)数据采集:从SIS系统获取单位时间厂用电率、入炉油量、耗水量、耗石灰石量、耗石灰石粉量、耗煤量、锅炉效率相关数据、锅炉供热相关数据等。
(2)数据完备性、异常性实时监控: 实现对单位时间厂用电率、入炉油量、耗水量、耗石灰石量、耗石灰石粉量、耗煤量、锅炉效率相关数据、锅炉供热相关数据等实时采集数据的完备性与数据异常性的智能纠正。
(3)成本分析预测: 采集单位时间厂用电率、入炉油量、耗水量、耗石灰石量、耗石灰石粉量、耗煤量、锅炉效率相关数据、锅炉供热相关数据进行机组运行动态成本分析,建立成本分析、预测模型,包含煤耗负荷曲线模型、边际成本曲线模型、度电成本曲线模型以及成本灵敏度分析等应用功能。
(4)成本动态监测: 基于成本分析模型进行机组运行实时动态成本监测,提供成本控制、成本异常变动的实时告警功能。
(5)机组运行监测: 针对实时的发电机组运行出力、锅炉及汽机热效相关数据、燃料消耗相关数据等进行监测,提供机组运行成本全面监测功能。
(6)机组运行分析: 对厂用电率、入炉油量、耗水量、耗石灰石量、耗石灰石粉量、耗煤量、锅炉效率等成本相关数据、锅炉供热相关数据进行检测相关性分析,构建机组运行参数智能调整模型,对机组进行实时运行分析。
(7)调峰市场分析预测: 基于市场发布信息对机组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进行运行风险评估、交易电价预测、收益预测等交易前的分析、评估。
(8)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 基于机组动态成本分析和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析,实现调峰市场交易报价辅助决策,为电厂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提供智能优化策略。
(9)交易结算及复盘分析: 核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结算结果,进行交易报价复盘分析,辅助运行或营销人员全景分析交易过程,进行策略优化。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邯峰电厂火电机组调峰运行动态成本分析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扫描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个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字之日起为准,与火电厂直接签订的生产调度优化管理类技术开发(服务)类业绩或涉网类(如AGC、一次调频、AVC、RTU、PMU)的技术开发(服务)类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8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