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联通软研院数字化底座天宫云PaaS能力研发工程(微服务能力委托研发及技术支撑)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中国联通软研院数字化底座天宫云PaaS能力研发工程(微服务能力委托研发及技术支撑)。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形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招标编号:2021CUC-RJY-PT0728;
1.1.2项目性质:服务;
1.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1.4实施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434万元(不含税)。
1.4招标内容
1.4.1建设内容:
中国联通软研院数字化底座天宫云PaaS能力研发工程微服务能力委托研发及技术支撑一套,主要内容包括:
l●支持服务接口的方法级监控,并支持opentracing协议,同时与istio可观测性进行集成。
l●支持istio的sidecar fall back机制,当sidecar出现问题,能够快速取消sidecar机制,实现流量直通。
l●支持dubbo、spring cloud服务发现和注册中心,并支持软研院自有服务注册发现中心,星舟,edas。
l●支持istio核心组件国产化适配,即在不同国产化主机上面运行istio,校验性能与稳定性。
l●支持百万级容器治理,并实现istio配置按需下发。
l●提升sidecar性能,降低内存及延迟。
l●增强原有业务关于istio特性
l●支持根据可观测性系统指标自动进行istio的动态配置
l●与联通关联系统进行协同,如天梯、天眼等工程。
1.4.2技术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3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建设,本工程上线时间随各个需求的上线时间,2022年05月底前完成整体上线实施工作,具体以实际完成为准。
1.4.4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1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金额43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投入总工作量合计不低于137人月,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达到8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如三(五)证合一,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金,须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网页截图等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人须提供母公司的投标授权函,注册资金以母公司为准。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证书。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落款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与采购内容同类型的系统案例3个或以上。须保证上述每个案例合同金额(或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总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述案例须提供有甲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原件扫描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如同时参加,否决符合上述情况的所有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否决符合上述情况的所有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相关通知和管理办法,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申请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6时30分。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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