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电站生产综合楼建设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江陵协鑫项目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开工建设,2016 年 10 月 17 日并网发电,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全容并网。
项目占地地面积 2911 亩,建成 100MW,共包括 58 个光伏子系统,每个子系 统配置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箱式变压器等发电设备。项目自建外线长 度 7.1KM,横跨三湖管理区及潜江市张金镇,一回接线至临近的黄罗岗变电所, 为黄罗岗变电所内新增间隔(自建)。升压站位于光伏北场区东侧,紧邻 S350 省道,占地面积为 2450 平米,升 压站内主要设备为主控仓、二次设备仓、高压设备仓、低压设备仓、SVG 装置、110kV#1 主变、35kV#1站用接地变等。
项目容量为 100MW,定编人数 8 人,根据升压站内的建设用地面积综合考 虑升压站的建设面积,拟建占地面积为 198 平方米综合楼一座,设计两层。升 压站布局图及综合楼位置图详见下图:2021 年 6 月,江陵协鑫组织完成拟建综合楼所在区域的地质勘测,地质勘 测结果为:拟建的综合楼最大柱荷重为 1300KN,该类建筑物上部结构荷载一般, 考虑到基底下伏浅层土体为软弱土层第②层淤泥质粉质黏土,其承载力低,具 有高压缩性,且埋藏深度处于基础沉降影响深度范围中,而该类建筑物对地基 沉降差异较为敏感,因此对于本场区地层情况而言,该类建筑建议采用桩基础。 根据本场地实际地质条件,在该建筑环境下可选择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或长 螺旋钻孔压灌桩,详细地质勘测报告见附件 1 。
综合楼设计平面图
综合楼设计立面图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升压站内部分围 墙大门拆除改建、综合楼基础及楼体修建、装修等工程内容:
(1)土石方工程;主要工程为场地平整、挖沟槽及基坑土方及土方回填 等
(2)房屋桩基预埋及基础浇筑;钢筋混凝土管桩采购及预制、桩顶与承台连接施工,截预制桩桩头施工。升压站内给排水及消防图纸详见附件 3 。
(3)综合楼建设施工;综合楼采用框架式结构,设计 2 层,一层主要为 生产办公及会议场所,含厨房、会议室、控制室、厨房等,二层主要是由员工 宿舍及档案室组成。砌筑工程主要为混凝土多孔砖内墙施工、砂加气砼砌块内 墙施工等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桩承台基础施工、各种支撑梁施工、现 浇构件钢筋施工、屋面钢筋网施工。
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 工期要求
2.3.1 本项目计划工期:90 天。
2.3.2 项目开始施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参考时间详见第七章第
4.1 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必 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 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 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 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 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
3.6.3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 过 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6.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 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 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 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