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兰州新区“风光火氢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型示范项目-一期2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新区。
2.2概况:兰州新区“风光火氢储”多能互补一体化 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型示范项目由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开发建设。利用已经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兰州新区2 x 350MW热电联产工程,在保证供热负荷进行灵活性改造实 现深度调峰,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 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统筹考虑区域电网中长期负荷 曲线、能源转型需求及兰州新区风、光出力特性,通过生产 模拟仿真分析方法,研究提出兰州新区“风光火氢储” 多能互补一体化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型示范项目电源配比结 构为700MW清洁热电,在保障兰州新区供热情况下,通过 灵活性改造在原设计调峰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度调峰至 20%最小出力,配套新增1000MW光优、200MW风电和 240MW/480MWh电化学储能,配套3000Nm3/h制氢站和加氢 站,为兰州新区公交系统和物流系统氢燃料电池车提供绿 氢。新能源及储能汇集后接入热电项目330kV升压站,通 过2回接入330kV中川变电站。
兰州新区“风光火氢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城市综合 能源服务型示范项目将搭建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对风光火储 电站的信息实时采集,做到多种能源的一体化运营和调度, 推动基地型“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项目在技术、建设、 运营管理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示范创新。
2021年8月,兰州新区政府向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下达200MW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标,配套建设一定容量的 储能系统(暂定20MW),本项目计划于年内开工建设,2022 年实现全容量投产,要求遵循当前最先进的光伏发电设计理 念,同时契合“风光火氢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设计思路, 设计阶段考虑与一体化项目配套的接口、数据传输通道及集 成控制等功能。
2.3招标范围:负责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 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勘测设计人要参 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 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可研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并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 通知后30天内完成,需达到初设深度;勘察设计工作应在 合同签署并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通知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 或根据招标方工作计划完成(最长不超过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提交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个及以上光优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要求均须提 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200MW及以上光 伏发电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证明材料),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交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3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