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1-2022年中国联通北京综合调度系统支撑集团需求研发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配合集团公司全面数字化转型的快速推进,以及OSS2.0调度系统中订单枢纽模块的升级改造,需要对北京公司的综合调度系统中专线业务处理模块进行配套升级改造,以提升交付效率,提高服务感知,助力业务发展,实现资源可视化、数据集中化、网络能力显性化目标,启动了本项目。
1.2招标编号:09-02-04A-2021-D-C20675
1.3招标内容
1.3.1采购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优化综合调度系统应用软件1套,2021年-2022年项目预估工作量为231个人月(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3.2服务期限: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实施交货时间: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软件开发、具备上线条件。
1.3.5服务地点:北京。
1.3.6※保修期: 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投标人应为软件提供至少2年的保修期,保修期间投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人月单价14250元/人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查询证明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含)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网络或运维或管理类软件开发相关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的服务团队到位;
(2)为本项目配置的投标人项目团队须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
(3)提供承诺书:本项目要求中标后项目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人员替换需求,需替换前1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
(4)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无投标人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3)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仅接受原厂商投标,即投标人须为所投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如整体解决方案中涉及第三方软硬件设备,须提供相应原厂商的授权函或代理资质。
(7)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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