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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14     浏览:0    
核心提示: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1-10-1-06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上海市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0-1-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

2.2服务内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勘测(含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含初勘和测绘),合同签订2个月完成勘察及施工图编制,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完成竣工图编制及其他技术服务。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光伏电站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500元。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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