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徐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徐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EPC项目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采用EPC模式,主要包括工艺确定、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土建和安装工程、设备制造及供货、运输、调试、移交等工作。
1)新建规模不小于30m³/h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实现煤水系统独立周转运行,形成自循环。
2)新建规模不小于30m³/h脱硫废水浓缩系统,实现脱硫废水浓缩减量。
3)新建规模不小于10m³/h脱硫尾水干化系统,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
3)对全厂废水目前情况进行规划治理,改造后的废水梯级利用。
4)全厂水平衡及盐平衡核算校核。
3、工期: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30个日具备开工条件,涉及到机组停机接口的的系统需根据业主方要求提前完成准备工作,并在机组停运的规定时间内完工。根据实际停机时间,投标方中标后须倒排改造工期并经招标方认可。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处理能力15t/h以上)2项,且至少有一个项目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有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14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9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