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文件印制服务(2022-2024)三年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披露文件印制服务(2022-2024)三年期,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根据上市地交易规则,需编制、披露、印刷定期报告及H股临时报告,同时向股东寄送多项印刷文件。长年以来,一直委托外部单位协助开展此项工作,这些工作具体包括: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版面设计、H股公告/通函版面设计、ESG报告版面设计、中译英翻译、排版、校核、印刷、派送等工作,以及提供临时办公场所服务。鉴于上一周期合同即将到期,故开展新一轮招标采购工作。
2.1.2招标范围:中国神华披露文件的印制服务。
2.1.3其他:无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同时在北京、香港两地提供服务的办公场所及服务团队。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包括于北京、香港两地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或其它有权使用该场所的证明材料;服务团队证明材料包括于北京、香港两地可持续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团队信息,包括人员名单、职务、主要职责。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为上市公司(A+H股同时上市)提供的印刷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字页/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发生过因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等行为。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15 10: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2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