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欣信政采字YF-2021-003号-1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元
最高限价:4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502728 | 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 | 批 | 4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时与采购人商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6个月度财务报表任意一个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完税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7日 08:00 至 2021年10月25日 08: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评标现场防疫工作规定:
1)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评标期间相关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到指定地点用消毒液对手部进行消毒,并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排查,个人身体状况欠佳、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与发热病人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
2)开标现场仅允许一名投标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 。
4)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永丰县 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第五章)入场。
上述事项确认无误后,填写相关表格及承诺书,如再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