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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路科技高速路配套设施生产设计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长沙环路科技高速路配套设施生产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环路科技发展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

1.招标条件

长沙环路科技高速路配套设施生产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环路科技发展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沙环路科技高速路配套设施生产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经济开发区,北邻大元路,东边和南边为未开发用地,西邻东六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972.90㎡(其中地下部分约18000㎡,地上部分约42000㎡),其中其中1#配套用房为框架结构地上5F,建筑高度19.2米,建筑面积2174.80㎡;2#车间为框架结构地上6F、地下1F,建筑高度38.10米,建筑面积25798.10㎡。 本次采购电梯数量:10台电梯,其中1#配套用房客梯2台、2#车间消防功能电梯1台、2#车间客梯2台、2#车间货梯5台。本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估算274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电梯的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含装卸)、保险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免费保修维护及其它相关服务(总包方水电费,吊装费等按照市场价格照实收取)。详见供货要求。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与土建工程同步交付使用。

2.4交货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范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由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

3.3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附所投电梯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其额定速度不小于1.0m/s、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50KG;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3.2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货梯B级(含)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附所投电梯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其额定速度不小于0.5m/s、额定载重量不小于5000KG;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3.3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4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 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 3.3.1 款和 3.3.2 款的要求;

3.4.2 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函。

3.4.3 所投电梯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与维修 C级及以上资质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5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拥有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签约的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含设备、安装)不低于270万元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3.6 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10 月27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 8日  09:00:00。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予以拒收。

8.2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市 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

8.4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9.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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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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