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口岸动植物检疫鉴定室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1.招标编号:SZZZ2020-QA0222
2.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61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1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高温烘箱 2 套 温度范围:最高可至300℃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粉碎机 1 套 进样尺寸:可达70×90mm 3 温度记录仪 2 套 类型:重复性使用 4 温湿度记录仪 2 套 应用4G以上全网通设计,数据达到秒级上报温度监测系统,以确保预警的及时,要求能自动重连网络。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60_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 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深圳海关门户网( ); (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 )。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