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100MW光伏项目 |
光伏场区及龙湖升压站扩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工程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新能源(应城)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田店镇 项目规模:100MW光伏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应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100MW光伏项目 标段名称:光伏场区及龙湖升压站扩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不包含光伏组件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线路集电线路)、龙湖升压站扩建(主要包括新增一台10万容量的110kV主变、GIS设备、35kV直挂式SVG、35kV开关柜、保护配置等)、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2.上述区域的工程建筑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及实验室送检、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标识标牌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3. 按工程范围示意图内养殖区规划进行场地开挖及场地养殖设施(泵站,若有)安装及调试。 4.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外)、设备监造(光伏组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5.发包人提供的光伏组件经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转运和保管,由承包人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满足不小于50MWp光伏组件堆放要求。 6.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 7.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临时破坏土地复垦、池塘恢复、林业手续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恢复、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除光伏场区租地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投标方有义务配合开展租地范围内的土地丈量、附属物清点以及相关的民事协调工作。 8、光伏场区内所有高(低)压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影响施工的地下管线的拆除、改造、协调、手续办理、赔付等所有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 投标人应为本工程(含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含电场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 10.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安全生产设施、消防、土地复垦、电网、质量监督检查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1.本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许可、林业手续、国土手续等相关手续,均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2. 投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本工程租地边界进行测量放线,设置明显的桩号标记,并出具成果报告,施工前投标人自行复测核实,确保施工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范围,若出现上述问题,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以及拆除工程设施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2021年11月25日 启动设计 2、2021年12月15日 设计收口 3、2021年12月20日 工程动工 4、2022年01月10日 光伏场桩基施工 5、2022年03月10日 光伏板首次安装完成 6、2022年06月30日 光伏板全部安装完成 7、2022年06月20日 首批光伏组件并网 8、2022年07月20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 计划工期:238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相关资质若有变化,按住建部最新资质改革调整后对应的相应资质执行。 2.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EPC或PC总承包(含自建)已完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已完工程需提供已完工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专业或建筑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安全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县级以上政府或行业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负主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 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10月27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予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
联系人: 柴 源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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