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供料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河钢承钢南山供料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1 )设计、设备质量: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 2 )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南山供料系统:
(1)新增两套除尘系统,分别负责南山 3 线和 5 线以及 4 线供料系统汽车卸料料仓以及相对应的地下圆盘、称量皮带、配料皮带的所有扬尘点除尘。( 2 )新增除尘系统,负责南山供料系统 N502 、 N503 、 N504 、 N505 、 N506 、铁二可逆皮带、铁三皮带及布料小车、铁四皮带及布料小车等皮带机的头尾轮及落料点的除尘。 包含以上各套除尘系统 相关的所有配套附属设施 等 。
(二)南山供料系统厂房封闭:
(1)将南山料场 3 线厂房西侧与 1# 、 2# 料棚东侧入口使用彩钢瓦进行连接封闭,对南山供料区域 N504 、 N402 皮带沉轮封闭,面积约 600 平方米, 3 、 4 、 5 线厂房更换顶部、侧部彩钢瓦,面积约 20500 平;( 2 )在 1# 、 2# 料棚内设计安装雾炮抑尘系统,要求覆盖整个料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超低排放标准;拆除 1# 、 2# 大棚之间原有洗车池,新建一套洗车设施及配套水处理系统。
(三) 炼铁除尘设施供电系统增容:新建 10kV 配电室(招标人指定接点)、电缆及桥架铺设等。
本项目的实施目标:项目实施后,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排放 ≤ 8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8mg/m 3。
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排放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 勘察、设计 、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程移交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主要钢材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甲供材及利旧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1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满足此项资格要求。
3. 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 (金属冶炼工程 )甲级资质或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 1.5同类业绩要求:
至少有一项与炼铁工艺密切相关的除尘新建或改造总承包业绩,炼铁工序、炼钢工序、轧钢工序、烧结(球团)工序、原料供应系统的除尘业绩均可。
所有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业绩要求为已完工项目,需达到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须附承包合同,同时附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 ;
(2)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监测报告;
(3)用户达标排放证明,需加盖合同主体行政单位公章或能代表主体单位专业环保部门的公章;
(4)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联合体成员业绩按专业分工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与投标分工一致。
3. 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 人请于 202 1年 10 月 21 日 9 : 00 至 202 1年 11 月 9 日17: 00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 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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