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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专题报告及外送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25     浏览:0    
核心提示: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专题报告及外送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1. 招标条件怀高林
 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专题报告及外送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1. 招标条件
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专题报告及外送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井冈山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永新县隶属于江西省吉安市,位于江西的西部、罗霄山脉中部,毗邻湘东,南接井冈山市,西邻湖南省茶陵县,西北于萍乡市莲花县接壤,北毗安福县、东连吉安县、东南邻泰和县,境跨东经113°50''~114°29'',北纬26°47~27°14'',县境总面积2195 平方千米。永新县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8.1 度,年平均日照1756.9 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77 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458 毫米。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安市永新县怀忠镇、高桥楼镇交界处,光伏区共有两个场址,两个场址林地代码均为171,为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宜林地。光伏区两个场址总用地红线面积约3000亩。站址东侧有243省道通过,站址附近在建“宜春-井冈山-遂川高速”,交通便利。

本项目拟利用山地,在地面建设光伏电站,总规划容量110MW,新建 1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站,并通过新建一回 220kV 线路接入 220kV 高坪变电站,线路长度约 8km。



2.2招标范围:

2.2.1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专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完成项目相关专题编制工作,及完成相关专题的评审、报批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如需批复)。

支持性专题主要有: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用地选址报告、林地使用可研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环评报告、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消纳报告、接入系统及电能质量分析(含项目接入系统报告、项目电能质量分析报告、储能设备接入系统报告、储能设备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等报告,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或意见(如需)。

2.2.2 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专题编制

2.2.2.1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华能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调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华能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承担审查费;取得审批主管部门对《华能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

2.2.2.2相关专题及支持性文件

2.2.2.2.1负责编制本项目外送线路工程核准具备条件必须取得的相关专题及支持性文件

2.2.2.2.2协调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2.2.2.2.1条所述报告等进行审查,承担审查费;

2.2.2.2.3取得审批主管部门对2.2.2.2.1条所述报告的审批文件。

2.2.2.2.4取得当地政府对压覆矿产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2.2.2.2.5项目竣工以最终取得本项目外送线路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2.3服务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专业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项及以上电站送出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署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6日 08时30分起至2021年11月01日 17时00分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标段'怀高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专题报告及外送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标书金额:8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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