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处置项目(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梧桐五路 516 号。
2.2 机组容量:2 台 350MW 机组。
2.3 计划工期:暂定半年,预计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182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粉煤灰的销售处置,粉煤灰销售处置量约 19 万吨 。 因 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以及统筹考虑投标方的消纳能力、环保处置能力、支付货款 及时性等情况。实际合同执行时粉煤灰销售量与本次招标量相比有可能大大超出 或者减少,但均不影响粉煤灰销售单价,并根据实际外运量据实进行结算。计量 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检斤为准
投标方正常情况下必须全部采用全封闭专用罐车运输粉煤灰;粉煤灰在外 运时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所需车辆由投标方自备(机动车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四 及以上、环保局发布重污染天气机动车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冬奥会”、 "残奥会”期间环保运输要求使用国六标准及以上车辆或新能源车辆),投标方 必须有能力及时组织运输车辆,满足可靠运出,不出现高料位现象(公司灰库料 位不超过7米),粉煤灰正常运行期间保持在5米以下,不能影响正常的设备生产 运行。投标方负责粉煤灰销售过程中涉及的装卸、运输、卫生保洁、现场管理、 配合过磅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人须提供近三年内1 项及以上 300MW 等级及以上煤电机组粉煤灰销售或使用业绩 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3.4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 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 不予授标。
3 . 7 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3.7 . 1.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 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7 . 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 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7 . 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 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7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7 . 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7 . 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7 .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 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7 . 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 特殊许可的;
3.7 . 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7 . 11.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 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7 . 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内容的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0 月26 日 9:0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 17:00 时,登录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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