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余热利用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待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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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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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余热利用项目施工 |
山西余热利用项目施工 |
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西余热利用项目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持有公用管道GB2资质。
7.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招标设备、系统及建筑等相同或高于的施工能力。
8.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 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150WM等级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需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年,2020年已经审计的提供2018-2020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损益表中净利润近三年连续为负值)的投标人。
10.其它要求:投标人从事管道元件制造和安装、改造、维修、安装的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有效期内;进厂施工人员需提供职业病体检证明、意外伤害保险等。投标人应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有效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27 11:00到2021-11-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27 11:00到2021-11-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