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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47 批招标 (铁岭环保炉渣处理) 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29     浏览:0    
核心提示:2021 年第 47 批招标 (铁岭环保炉渣处理)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
 

2021 年第 47 批招标 (铁岭环保炉渣处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进度

铁岭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建设村

项目配置 2 套焚烧处理能力为650t/d 的焚烧炉,配 2 台 12MW 级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预计 2021 年 10 月投产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

格(元)

1

 

 

铁岭环保 炉渣处理

炉渣综合利用及处置,炉渣年产生量 91250 吨(预估值,仅作为参考,结算量以实际招 标人炉渣产生量为准,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人产生的全部炉渣量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 不以承包人意愿而进行调整,招标方不对炉渣量作任何承诺)包括:招标人铁岭环保发电项目 2*600  T/d 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实际产生的炉渣销售、渣吊操作、电厂渣坑至处理地的运输及 100%综合利用处理,渣间区域及运输通道的保洁。外运及综合 利用必须满足环保规范要求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服务期限:

5 年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 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 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 、资金、设备设 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资  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 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亊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16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有 1 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的业绩,并提供相 应完整版合同扫描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明,并提供近期 内最终产物监测报告。

(2)投标人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具备炉渣处置能力(要求 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初步落实项目用地情况(内容需包含用   地地点、面积、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证明材料) 。提供自有不动产权证;或提交购买土地的承诺函,土地性质符  合建设用地性质 ;或投标方有建成、在建的满足项目单位炉渣处  理的项目(提供相应的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全天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节日除外)

2021 年第 47 批招标 (铁岭环保炉渣处理) 招标公告

  2021-10-29 0

对下述标段进行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进度

铁岭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建设村

项目配置 2 套焚烧处理能力为650t/d 的焚烧炉,配 2 台 12MW 级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预计 2021 年 10 月投产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

格(元)

1

 

 

铁岭环保 炉渣处理

炉渣综合利用及处置,炉渣年产生量 91250 吨(预估值,仅作为参考,结算量以实际招 标人炉渣产生量为准,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人产生的全部炉渣量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 不以承包人意愿而进行调整,招标方不对炉渣量作任何承诺)包括:招标人铁岭环保发电项目 2*600  T/d 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实际产生的炉渣销售、渣吊操作、电厂渣坑至处理地的运输及 100%综合利用处理,渣间区域及运输通道的保洁。外运及综合 利用必须满足环保规范要求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服务期限:

5 年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 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 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 、资金、设备设 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资  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 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亊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16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有 1 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的业绩,并提供相 应完整版合同扫描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明,并提供近期 内最终产物监测报告。

(2)投标人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具备炉渣处置能力(要求 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初步落实项目用地情况(内容需包含用   地地点、面积、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证明材料) 。提供自有不动产权证;或提交购买土地的承诺函,土地性质符  合建设用地性质 ;或投标方有建成、在建的满足项目单位炉渣处  理的项目(提供相应的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全天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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