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系统及附件招标公告
电气系统及附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气系统及附件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电气系统及附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电气系统及附件
2.3 招标项目概括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序号 内容 数量(批)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电气系统及附件 1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到货验收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到货验收
2.7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的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电气系统供货业绩。
注:上述业绩要求均需提供合同首页、体现产品类型页、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1.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等佐证材料。(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格式见(八)项目负责人情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电气系统及附件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
4.3 发售时间:2021年10月31日 15时30分—2021年11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1月24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