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职工食堂委托服务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在册职工人数约1049人。配套1304㎡职工食堂1栋及120㎡职工超市1个(3间)、141㎡职工小食堂1个(7间)。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包括提供早、中、晚500人以上就餐服务,其中包括井下中午、晚上班中餐服务,提供经营职工超市服务(包括售卖蔬菜、水果),提供小食堂特色服务(必须满足夜餐需求),负责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负责职工食堂日常食品卫生、进货、供餐环境卫生等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服务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9:00起至2021年11月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